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吊装专项施工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吊车吊装方案 篇11. 引言吊装作业是建筑施工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大型构件和设施的安全、高效安装。为了确保吊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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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吊装方案(精华9篇)

202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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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吊装方案(精华9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吊装专项施工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吊车吊装方案 篇1

1. 引言

吊装作业是建筑施工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大型构件和设施的安全、高效安装。为了确保吊装作业的顺利实施,本方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内规,制定了吊装专项施工方案,明确吊装作业的步骤、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xx建筑工程

2.2 项目地点

xx市xx区

2.3 施工单位

xx施工有限公司

2.4 吊装对象

xxx设备/构件

3. 吊装机具

3.1 主要吊装设备

起重机型号:xx牌xx型号起重机

吊带/索具:符合国家标准的吊带,额定载荷xx吨

吊夹具:xx型专用夹具

3.2 其他辅助工具

安全帽、护目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对讲机、信号标志等通讯设备

4. 吊装方案

4.1 吊装流程

1. 前期准备

现场勘查,确定吊装区域和吊装路线。

吊装设备的进场、检查和调试。

吊装人员的培训和交底。

2. 吊装前检查

检查吊装设备的性能及安全性。

确认吊装区域内无障碍物,确保安全。

3. 吊装作业

将吊具固定在被吊装物体上。

起重机开始起升,监测高度与方向,调整姿态。

将构件稳妥吊运至指定位置,缓慢放下并稳妥就位。

确保构件的稳固性,拆除吊具。

4. 吊装结束

设备回位,清理现场,完成记录与总结。

5. 安全措施

1. 安全教育和培训

吊装前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其熟悉作业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 个人防护措施

所有参与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手套及其他必要的防护用品。

3. 信号指挥

确定专门的信号指挥员,负责吊装全过程的'指挥,确保各环节协调进行。

4. 应急预案

制定吊装事故应急预案,包括设备故障、作业中断、天气变化等情况的应对措施。

6. 环保措施

1. 施工噪声控制

采取合理的噪声控制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 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保持整洁,防止产生垃圾或污染。

7. 施工进度计划

吊装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吊装时间:预计用时xx小时

8. 施工总结

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总结分析,评价本次吊装作业的各个环节,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以便于后续施工的优化。

9. 附件

吊装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吊装作业中使用的安全检查表

参与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吊车吊装方案 篇2

一、工程概况

本吊装专项施工方案针对xx项目中的构件吊装作业进行设计,旨在确保吊装作业安全、高效、有序进行。项目涉及的主要吊装物为xx,重量为xx吨,尺寸为xx,需从地面吊装至指定安装位置。

二、编制依据

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

2.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20xx)

3.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xx)

4. 项目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

5. 现场勘察报告及环境条件分析

三、施工准备

1. 人员准备:组建专业的吊装作业团队,包括吊装指挥员、司索工、起重机操作员等,并确保所有人员持证上岗,经过专业培训。

2. 设备准备:根据吊装物重量、尺寸及现场条件,选择合适的起重机型号(如汽车吊、履带吊等),并检查起重机及其附件(如钢丝绳、吊钩、滑轮组等)的完好性,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3. 现场准备:清理吊装区域,确保无障碍物;设置警戒线,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准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

4. 技术准备:编制详细的吊装作业指导书,明确吊装方法、步骤、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措施;组织技术交底,确保所有参与人员熟悉吊装方案。

四、吊装方法

1. 吊装前检查:再次确认吊装物重量、尺寸及重心位置;检查起重机支腿是否稳固,配重是否足够;检查钢丝绳、吊钩等吊具是否完好,无损伤。

2. 吊装过程:

起吊:在吊装指挥员的统一指挥下,缓慢起吊吊装物,注意观察吊装物是否平稳,有无倾斜或摆动现象。

平移与旋转:根据安装位置要求,通过调整起重机臂杆角度和位置,实现吊装物的.平移与旋转。

就位:当吊装物接近安装位置时,应缓慢下降,确保准确就位。同时,使用垫木、千斤顶等工具辅助调整位置,确保安装精度。

3. 固定与检查:吊装物就位后,立即进行固定(如焊接、螺栓连接等),防止因风力、振动等因素导致移位或倾覆。随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吊装物稳固无误。

五、安全措施

1.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所有参与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吊装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吊装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戒线,提醒非作业人员远离危险区域。

3. 加强现场监护:吊装作业期间,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4.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如起重机故障、吊装物坠落等),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环保措施

1. 减少噪音污染:合理安排吊装作业时间,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进行高噪音作业;使用低噪音设备或采取降噪措施。

2. 控制扬尘污染:吊装作业前应对吊装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处理;吊装过程中注意控制风速和风向,减少扬尘产生。

吊车吊装方案 篇3

一、编制依据

为加强对起重机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施工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项目起重吊装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单位起重吊装使用中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1.因检查维修出现问题而造成事故。

2.起重工违章作业,不按要求去操作,图省力,习惯作业。

3.操作不档;违章违纪蛮干,不良操作习惯;判断操作失误,指挥信号不明确,安全意识差和操作技能低下是引发的事故。

4.操作者素质不高,技能低,不会识别和预测危险性,导致判断决策失误。

5.安全装置不全或部件失控,起重机械与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规定。

6.选择吊具、吊点不适合、帮匝方法不正确,致使物体坠落。

7.指挥人员指挥信号不当或司机误接信号且误动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部,办公室主任由担任。联系电话。

救援突击队队长由担任,成员由项目部职工担任。

1.职责与分工

①.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各部门主任组成。

②.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是应急救援全过程的全权指挥,下达指令,组织本项目可动用力量参与救援,向上级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协调消防、救护、医疗机构参与救援。

③.小组其他成员向组长负责,由组长协调各成员工作的有序进行,按各自分工履行职责,确保救援任务的顺利完成。

④.现场抢险队队长由领导小组委派,负责事故现场的事故处理。

⑤.现场抢险队队长职权

(1)向领导小组及时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2)做好事故救援的指挥和协调工作。

(3)对事故现场实施保护性措施。

(4)对难以解决的紧急情况做出反映安排。

四、应急措施

当起重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工作现场人员应以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责任心,采取紧急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

1.如起重机械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2.应急救援中心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救援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展开救援。现场人员立即关闭事故周围电源。救援人员赴现场后应了解现场情况,稳定现场人员情绪。

3.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减少人员伤亡。同时拔“120”急救中心请求增援。

4.采取有效救援措施:急调大型吊车、准备充足人员等,尽量减少事故损失和造成更严重后果。

5.保护现场,按要求组织救援。

五、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职务最高的负责人应立即指挥现场人员利用可利用工具进行救援工作,如有伤员应立即向就近医院求援,实施抢救。

2.事故现场负责人要随时向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需要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职能部门、职能个人按职责迅速进入抢救状态,并向集团公司安监局报告事故情况;需要时紧急调动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入紧急救援状态。

六、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1.对事故现场要及时清理清查,以便于尽快恢复生产。

2.事故单位要对事故进行分析讨论,检查安全措施贯彻情况。

3.项目质安部对事故单位的分析讨论的材料进行审查,各单位要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吸取教训。

4.组织召开事故通报大会,形成材料上报上级安检部门。

5.事故责任人处理根据(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对重大责任人要追究刑事责任。本救援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起重机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吊车吊装方案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避免起重吊装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及国家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8-20xx),结合油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吊装作业管理,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流动式起重机即自行式起重机,包括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不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固定式桅杆起重机、悬挂式伸臂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t的起重机。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设备管理部门是流动式起重机的管理部门,使用单位负责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安全环保处对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按要求执行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员工接受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培训,执行本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安全职责

第八条作业申请人职责:

(一)作业现场负责人清楚吊装作业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作业申请;

(二)办理作业许可票;

(三)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四)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五)组织实施作业;

(六)对相关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九条作业批准人职责:

(一)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

(二)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三)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四)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批准和取消作业。

第十条起重指挥人员职责:

(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二)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三)监督吊索或吊具的选择;

(四)正式起吊前应指挥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指挥吊装;

(五)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发现安全措施落实不完善,有权暂停作业。

第十一条司索人员(起重工)职责:

(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二)测算货物质量与起重机额定起吊质量是否相符;根据货物的质量、体积和形状等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

(三)检查吊具、吊索与货物的捆绑或吊挂情况;

(四)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及时报告险情;

(五)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起重机司机职责:

(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二)参与吊装作业计划的编制;

(三)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

(四)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五)定期对起重机进行检查、维护。

第四章基本要求

第十三条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吊装前需由作业现场负责人办理吊装作业许可票。

第十四条使用前起重机各项性能均应由起重机操作人员检查合格。吊装作业应遵循制造厂家规定的最大负荷能力,以及最大吊臂长度限定要求。

第十五条禁止起吊超载、质量不清的物货和埋置物件。在大雪、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时应停止起吊作业,并卸下货物,收回吊臂。

第十六条任何情况下,严禁起重机带载行走;无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第十七条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应进行气体检测。

第十八条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内应采用警戒带或其他方式隔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内。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一)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时不吊;

(二)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

(三)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四)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五)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及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时不吊;

(六)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时不吊;

(七)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八)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九)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十)吊装运行路线上有障碍物且与吊装高度间距不足0.5米或下方有人员不吊。

第二十条可拆卸物件吊装时必须完全拆开,分体吊装。严禁单点吊装(除有固定吊耳)。

第五章起重机检查

第二十一条使用前的外观检查

(一)设备技术人员、起重机司机在下列情况下应对起重机进行使用前的外观检查:新购置的;大修、改造后;移动到另一个现场;连续使用时间在1个月以上。

(二)液压流动式起重机外观检查表参见附录a、机械流动式起重机外观检查表参见附录b、钢丝绳和吊钩检查表参见附录c。

(三)因衍架吊臂起重机存在安装、更换、拆除等环节,在检查表中还应增加如下检查内容:起重臂是否有变形、裂缝或严重锈蚀,焊缝有无异常;起重臂的提升绳鼓,钢丝绳松弛后的排列情况;起重臂上的大小销子安装是否正确。

第二十二条经常性检查

起重机司机每天工作前应对控制装置、吊钩、钢丝绳(包括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滑轮等)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若使用中发现安全装置(如上限位装置、过载装置等)损坏或失效,应立即停止使用。每次检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均应填写检查表并保存。

第二十三条定期性检查

(一)起重机应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周期可根据起重机的工作频率、环境条件确定,但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查内容由企业根据起重机的种类、使用年限等情况综合确定。此项检查应由本单位专业维修人员或企业指定维修机构进行。

(二)起重机还应接受政府部门的定期检验。从启用到报废,应定期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闲置、备用起重机的检查

(一)对闲置时间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起重机,在重新投入使用前由设备技术人员按经常性检查的要求进行检查。

(二)对闲置时间超过6个月的起重机,在重新投入使用前由本单位专业维修人员或企业指定维修机构按定期性检查中的要求进行检查。

(三)对备用起重机由设备技术人员按经常性检查中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至少半年一次。放置在恶劣环境中的起重机应增加检查频率。

第六章起重机维护和修理

第二十五条使用者或单位不得修改或添加流动式起重机安全设施,其最大起重量不允许超过额定起重量。

第二十六条每一台流动式起重机都应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订详细的预防性维护计划并定期实施。维护报告应存档。

第二十七条应按照制造厂家的要求使用专用或指定的润滑油,定期地对运动部件、钢丝绳和链条进行润滑。应定期检查强制润滑系统能否进行正确的润滑。

第二十八条应经常对液压传输控制系统进行维护,防止发生操作事故或液压油泄漏事故。若液压油泄漏,应彻底清除,避免污染环境。

第二十九条起重机的修理应由生产厂家或企业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修理时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原设备制造厂家的技术要求;

(二)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

(三)结构件需焊修时,焊接质量应达到标准,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性能要求。

第三十条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维护、修理及人工润滑。停机维护时应采取下列安全预防措施:

(一)起重机应转移到安全区域,将吊臂下降至支架上,在吊臂无法下降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将吊钩滑轮组下降至地面,否则应将吊钩滑轮组机械固定;

(二)将所有控制器置于空档位置并关闭开关,锁定启动器,取下点火钥匙;

(三)安装或拆卸吊臂时,应将吊臂垫实或固定牢靠,严禁人员在吊臂上下方停留或通过;

(四)手、脚、衣服应远离齿轮、绳索、绳鼓和滑轮组;

(五)不应用手穿钢丝绳,应使用木棒或铁棍排绳;

(六)在重新启动前,应安装好防护装置和面板,并通知周围人员撤离至安全位置;

(七)凡2m以上的高处维修作业,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八)其他。

第三十一条在起重机的明显位置应有金属铭牌。铭牌的内容包括起重机名称、型号、额定起重能力、制造厂名、出厂日期及其他内容。起重机产权单位应建立起重机及专用辅具的设备技术信息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图纸、质量证明书、安装和使用说明书、特种设备检验报告等;

(二)启用时间、日常使用、检查、维护、修理、变更和试验等记录;

(三)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四)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第三十二条如果制造厂家提供的使用规范和最大吊杆起重能力等数据遗失,应送厂家指定或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结果应存档。

第七章吊装作业要求

第三十三条起重机类型选择

作业前,吊装作业单位应根据作业性质选择起重机的类型,优先顺序如下:

(一)液压操纵伸缩臂轮胎式起重机;

(二)液压操纵固定臂轮胎式起重机(或履带式起重机);

(三)摩擦牵引或机械操纵固定臂轮胎式起重机。

在某些工作场合也可使用衍架吊臂起重机,但在选择摩擦牵引或机械操纵的衍架吊臂起重机之前,应进行风险评估。

第三十四条起重机安全基本要求

(一)随机备有安全警示牌、使用手册、载荷能力铭牌并根据现场情况设置;

(二)起重机操作室和驾驶室中应配置灭火器;所有排气管道应设置防护装置或隔热层;驾驶室所有窗户的玻璃应为安全玻璃;配置有标尺的油箱应密封良好,避免燃油溅出或溢出;起重机平台和走道应采用防滑表面,人员可接触的运动件或旋转件应安装有保护罩或面板;

(三)根据起重机型号,出入起重机驾驶室、操作室均应配备梯子(带栏杆或扶手)或台阶;所有主臂副臂应设置机械式安全停止装置;

(四)如果起重机遭受了异常应力或载荷的冲击,或吊臂出现异常振动、抖动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彻底的检查和修理;

(五)在加油时起重机应熄火,在行驶中吊钩应收回并固定牢固。

第三十五条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一)进入作业区域之前,应对基础地面及地下土层承载力、作业环境等进行评估。在正式开始吊装作业前,应确认人员资质及各项安全措施。起重司机必须巡视工作场所,确认支腿已按要求垫枕木,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二)关键性吊装作业及较复杂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计划或安全工作方案;吊装作业人员参加吊装作业的审核。吊装作业计划参见附录d。

(三)需在电力线路附近使用起重机时,起重机与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在没有明确告知的情况下,所有电线电缆均应视为带电电缆。必要时应制定关键性吊装计划并严格实施;

(四)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内应采用警戒带或其他方式隔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内;

(五)起重作业指挥人应佩戴标识,并与起重机司机保持可靠的沟通,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沟通方式的优先顺序如下:

1.视觉联系;

2.有线对讲装置;

3.双向对讲机。

当联络中断时,起重机司机应停止所有操作,直到重新恢复联系。

(六)操作中起重机应处于水平状态。在操作过程中可通过引绳来控制货物的摆动,禁止将引绳缠绕在身体的任何部位;

(七)任何人员不得在悬挂的货物下工作、站立、行走,不得随同货物或起重机械升降;

(八)在下列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

1.货物处于悬吊状态;

2.操作手柄未复位;

3.手刹未处于制动状态;

4.起重机未熄火关闭;

5.门锁未锁好。

第三十六条关键性吊装作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关键性吊装作业:

(一)货物载荷达到额定起重能力的75%;

(二)货物需要一台以上的起重机联合起吊的;

(三)吊臂和货物与管线、设备或输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

(四)吊臂越过障碍物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仅靠指挥信号操作;

(五)起吊偏离制造厂家的要求,如吊臂的组成与说明书中吊臂的组合不同;使用的吊臂长度超过说明书中的规定等;

(六)单件起重机量100吨以上、新工艺或多台起重机吊一件物品、吊装物直线长度大于70米以上、结构特殊或薄壁柔性结构的大型吊装作业;

(七)注汽锅炉吊装、储罐安装维修。

第八章起重机司机要求

第三十七条起重机的操作,只能由下列人员进行:

(一)有资质的起重机司机;

(二)司机直接监督下的学习满半年以上的实习起重机司机;

(三)专业维护和测试人员(当起重机必须通过启动来维护和测试时);

(四)有资质的起重机检查人员。

在起重机司机或其他指定人员知晓的情况下,除上述人员外,加油工、作业监督(或其他必须进入驾驶室才能履行职责的人员)也可进入驾驶室从事职责范围内的作业。

第三十八条司机的身体和心理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7以上,无色盲、花眼等症状。深度感知能力、视野和反应时间正常;

(三)听力、力量、耐力、敏捷性和协调性以及反应速度应满足要求;

(四)手的灵巧性、协调性正常;

(五)违禁药物测试结果应为阴性;

(六)经体检医生认可无身体缺陷或情绪不稳定的迹象;

(七)无癫痫病史;

(八)其他。

起重机司机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应在企业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三十九条司机应熟悉或掌握以下知识:

(一)起重机各部件的结构和技术性能;

(二)起重机操作规程及有关法规要求;

(三)安全运行要求;

(四)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

(五)发动机和电气方面的基本知识;

(六)指挥信号;

(七)基本维护知识;

(八)其他。

第九章作业许可票

第四十条许可票申请。

任何非固定场所的临时吊装作业都应办理吊装作业许可票。吊装作业许可票参见附录e。许可票的申请应由吊装作业负责人办理,申请前应准备好以下相关资料:

(一)风险评估结果(工作前安全分析);

(二)吊装作业计划或吊装安全工作方案;

(三)起重机外观检查结果、钢丝绳和吊钩检查结果;

(四)相关安全培训记录。

第四十一条许可票的审批。

关键性吊装作业由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其它吊装作业许可票由科级单位审批。

第四十二条许可票的延期。

吊装作业许可票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票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最多不超过7个工作日),超过延期次数,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票。固定设备装置安装维修吊装作业许可期限视工期而定,最多不超过30个工作日,若场地条件、吊车、吊装作业人员、方案改变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票。

第四十三条吊装作业许可票的分发、关闭具体管理执行《辽河油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吊车吊装方案 篇5

1、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4.5.1.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吨;

4.5.1.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100吨;

4.5.1.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吨。

4.5.2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4.5.2.1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4.5.2.2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5.2.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4.5.2.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4.5.2.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4.5.2.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4.5.3作业中安全措施

4.5.3.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

4.5.3.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4.5.3.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4.5.3.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4.5.3.5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

4.5.3.6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5.3.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4.5.3.8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4.5.4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4.5.4.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4.5.4.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4.5.4.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4.5.4.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4.5.4.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4.5.4.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4.5.4.7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4.5.4.8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4.5.4.9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4.5.4.10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4.5.4.11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4.5.4.12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4.5.4.13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4.5.5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4.5.5.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4.5.5.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4.5.6《吊装安全作业证》管理(格式见附录9)

所有外来吊装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证》,由施工车间负责办理,吊装人员、指挥人员签字,单位班(组)长确认安全措施,单位负责人初步审核,公司分管安全员再次审核后,三级吊装由安全环保科负责人批准,一、二级吊装应由生产主管或安全环保部负责人批准,必要时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施工完毕后由安全环保科保存作业证。

吊车吊装方案 篇6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编制《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以指导和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素质,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解决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中的不安全隐患问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过程控制,消除和减少施工全过程的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凡在企业范围内从事建筑起重、吊装施工生产和管理的有关活动,并对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三、总要求

3.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3.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3.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6每日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加强检查,随时发现隐患行为,并解决新的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设备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灯是否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3.7从事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证,方可进行特种作业。严禁无证作业。

3.8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工程起重吊装作业。

3.9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3.10施工现场用火,应按照规定申请批准。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动用烟火。配备的防火设施和设备,应保证其有效性。

3.11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3.12电动机械的用电箱必须按照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箱门过错整并上锁,由专人负责。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的软线或电缆应保证外皮和接头等处的完整,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3.13机械的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的外露部位,必须安装防护或防护板。操作机械严禁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禁止直接用手清理操作台面的残屑,不得在机械运转时,清理或维修。

3.14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3.15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16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必须作业时,须满足和保持最小安全距离。

3.17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3.18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3.19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吊车吊装方案 篇7

一、目的:

为了对施工过程中突发的触电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控制和实施抢险,防止事故影响蔓延,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将事故分为三级:

1.一级事故是指由于工作中因触电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的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

2.二级事故是指由于工作中因触电导致重伤1~2人的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

3.三级事故是指由于工作中因触电发生的一般工伤事故。(事故报告时间不准超过12小时)

公司成立常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抢险小组。发生

一、二级突发事故时,抢险小成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调查研究情况并提出抢险方案。

公司突发事故抢险小组由公司宋世明经理和工会、安保部、人力资源中心、工程部、资产部、行政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程序:

1.项目经理部设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成员包括车辆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司机、工会人员、安保人员及施工员等,并每日设人员值班。

2.项目经理部应急预案小组应建立信息联络网,一旦发生事故,保证全体成员能及时到位。

3.项目经理部应随时备有应急用车,有专人值班,遇到紧急事故能保证马上行动,及时抢救伤员。

4.项目经理部要公布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主要人员电话,便于联系。

5.项目经理部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分三个系统即:

a)报警与通讯系统——事故发生后迅速上报。

b)现场抢险系统——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人员、保护现场、工程排险、缩小事故范围、降低事故损失。

c)救援保障系统——提供抢救器材,保障抢险工作顺利开展。以上三个系统都要落实具体人员。

三、应急方法

1.发生伤亡事故后,首先由现场作业人员对受伤害者进行抢救,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应急预案值班人员,项目经理部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抢救,派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要迅速撤离与事故处理无关的人员及群众,安全员要对现场进行隔离,保护。对现场进行勘察并画出草图,记录事故经过。

3.项目经理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应立即向分公司经理报告。报告后也要与抢救人员联系,掌握最新情况便于事故的处理。

4.分公司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安保部报告。并赶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了解。

5.公司安保部负责人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首先向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公司总经理及公司法人报告并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情况,初步原因分析等事故概要向城建集团安保处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特大事故不准超过12小时)。

四、职责:

1.公司安保部应立即前往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并接受、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2.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公司成立由工会、安保部、资产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查出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者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

3.由分公司经理组织分公司相关人员成立恢复生产领导小组,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4.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由刘宪生董事长任组长、吴秉军总经理任副组长、组员由安保部、人力资源中心、工程部、资产部、行政部有关人员组成。

5.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应急预案小组有关人员配合公司及市有关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

6.项目经理部应急预案小组每半年应进行一次预练演习。

五、起重吊装事故预防及抢救

1.预防措施:

1.1起重设备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

1.2起重设备必须持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使用证。

1.3进场设备必须经过验收。

1.4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重要工具,要标明最大负荷量,以避免超载运行。

1.5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如限位器、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要保持齐全、灵敏、可靠。

1.6起重机械的紧急开关、信号装置等应工作正常。

1.7起重机械外露部分应加防护罩,以防绞伤。

1.8起重机械的前轮挡板、轨道末端车挡立柱、缓冲器等应齐全、可靠。

1.9起重机桥架、平台上应设栏杆,防止人或物坠落。

1.10钢丝绳(链条、麻绳)、吊钩(吊环)等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1.11起重机的'制动装置应安全可靠,主要零部件无严重磨损。

1.12起重机械的起重和牵引能力应符合出厂要求,不得任意改变。

1.13所有起重机械应经常进行检查、按期即使进行保养,保持起重机械的良好工作状态。

1.14队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要进行岗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1.15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严禁无证上岗(无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上机操作。

1.16外租起重设备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合同书必须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17作业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

1.18司吊、司索及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19大型设备、模板、支架拆装要严格遵守《作业指导书》。

1.20重点部位施工要设专职监控人员进行管理。

2.急救措施:

2.1严重创伤出血伤员的现场救治

创伤性出血现场急救是根据现场现实条件及时地、正确地采取暂时性地止血,清洁包扎,固定和运送等方面措施。

2.1.1止血

(1)压迫止血法:先抬高伤肢,然后用消毒纱布或棉垫覆盖在伤口表面,在现场可用清洁的手帕、毛巾或其他棉织品代替,再用绷带或布条加压包扎止血。

(2)指压动脉出血近心端止血法:按出血部位分别采用指压面动脉、颈总动脉、锁骨下动脉、颓动脉、股动脉、腔前后动脉止血法。该方法简便、迅速有效,但不持久。

(3)弹性止血带止血法:当肢体动脉创伤出血时,一般的止血包扎达不到理想的止血效果而采用之。如当肪骨上1/3段或股骨中段严重创伤骨折时,常伴有动脉出血,伤情紧急,这时,就先抬高肢体,使静脉血充分回流,然后在创伤部位的近心端放上弹性止血带,在止血带与皮肤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以免扎紧止血带时损伤局部皮肤。止血带必须扎紧,要加压扎紧到切实将该处动脉压闭。同时记录上止血带的具体时间,争取在上止血带后2小时以内尽快将伤员转送到医院救治,若途中时间过长,则应暂时松开止血带数分钟,同时观察伤口出血情况。若伤口出血己停止,可暂勿再扎止血带;若伤口仍继续出血,则再重新扎紧止血带加压止血,但要注意过长时间地使用止血带,肢体会因严重缺血而坏死。

2.1.2包扎、固定

创伤处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洁的医用纱布覆盖,再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既可以保护创口预防感染,又可减少出血帮助止血。在肢体骨折时,又可借助绷带包扎夹板来固定受伤部位上下二个关节,减少损伤,减少疼痛,预防休克。

2.2搬运

经现场止血、包扎、固定后的伤员,应尽快正确地搬运转送医院抢救。不正确的搬运,可导致继发性的创伤,加重病痛,甚至威胁生命。搬运伤员要点:

2.2.1在肢体受伤后局部出现疼痛、肿胀、功能障碍,畸形变化,就提示有骨折存在。宜在止血包扎固定后再搬运,防止骨折断端可因搬运震动而移位,加重疼痛,再继发损伤附近的血管神经,使创伤加重。

2.2.2在搬运严重创伤伴有大出血或己休克的伤员时,要平卧运送伤员,头部可放置冰袋或戴冰帽,路途中要尽量避免震荡。

2.2.3在搬运高处坠落伤员时,若疑有脊椎受伤可能的,一定要使伤员平卧在硬板上搬运,切忌只抬伤员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伤员。因为这样会使伤员的躯干过分屈曲或过分伸展,致使己受伤了的脊惟移位,甚至断裂将造成截瘫,导致死亡。

2.4创伤救护的注意事项

2.4.1护送伤员的人员,应向医生详细介绍受伤经过。如受伤时间、地点,受伤时所受暴力的大小,现场场地情况。凡属高处坠落致伤时还要介绍坠落高度,伤员最先着落地部位或间接击伤的部位,坠落过程申是否有其他阻挡或转折。

2.4.2高处坠落的伤员,在己确诊有颅骨骨折时,即使当时神志清楚,但若伴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仍应劝其留住医院严密观察。因为,从以往事故看,有相当一部分伤者往往忽视这些症状,有的伤者自我感觉较好,但不久就因抢救不及时导致死亡。

2.4.3胸部受损的伤员,实际损伤常较胸壁表面所显示的更为严重,有时甚至完全表里分离。例如伤员胸壁皮肤完好无伤痕,但已有肋骨骨折存在,甚至还伴有外伤性气胸和血胸,要高度提高警惕,以免误诊,影响救治。在下胸部受伤时,要想到腹腔内脏受击伤引起内出血的可能。例如左侧常可招致脾脏破裂出血,右侧又可能招致肝脏破裂出血,后背力量致伤可能引起肾脏损伤出血。

2.4.4人体创伤时,尤其在严重创伤时,常常是多种性质外伤复合存在。例如软组织外伤出血时,可伴有神经、肌健或骨的损伤。肋骨骨折同时可伴有内脏损伤以致休克等,应提醒医院全面考虑,综合分析诊断。反之,往往会造成误诊、滑诊而错失抢救时机,断送伤员生命,造成终生内疚和遗憾。如有的伤员因年轻力壮,耐受性强,即使遭受严重创伤休克时,也较安静或低声呻吟,并且能正确回答问题,甚至在血压己降到零时,还一直神志清楚而被断送生命。

2.4.5引起创伤性休克的主要原因是创伤后的剧烈疼痛,失血引起的休克以及软组织坏死后的分解产物被吸收而中毒。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盼左右,及时止血、包扎、固定伤肢以减少创伤疼痛,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5其它方面

2.5.1立即停机断电,绑扎伤害部位上方血管进行止血,并进行简单包扎。

2.5.2通知应急处理小组,按照分工进行应急抢险工作。

2.6.3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并对事故情况并逐级上报。

2.7.4维护好现场,外人不准进入。

2.7.5分析事故原因,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联系电话:

吊车吊装方案 篇8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xx项目

项目地点:xx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吊装、设备安装等

施工周期:xx周

二、施工准备

1. 人员准备

对参与吊装作业的人员进行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每位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作业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如塔吊司机、信号工等)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

2. 设备准备

根据施工需要,选择合适的起重机械设备,如塔吊、汽车吊等,并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准备必要的吊装工具,如吊索、吊具、卡环等,并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3. 现场准备

清理吊装作业区域,确保无杂物和障碍物。

设置警戒区域,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根据需要搭设临时设施,如操作平台、防护栏杆等。

三、吊装作业流程

1. 吊装前检查

对被吊物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其重量、尺寸、形状等符合吊装要求。

对吊索、吊具等进行检查,确保其无损坏、无锈蚀、无松动等现象。

检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如限位器、制动器等)是否完好有效。

2. 吊装作业

吊装作业必须由专人指挥,其他人员必须服从指挥。

吊装过程中,应确保吊索、吊具与被吊物之间连接牢固可靠。

起重机械设备应平稳运行,避免急开急停、超速运行等现象。

被吊物在吊装过程中应保持平稳,避免晃动、碰撞等现象。

3. 就位与固定

被吊物到达指定位置后,应缓慢下降并准确就位。

使用适当的工具和方法对被吊物进行固定,确保其稳固可靠。

四、安全措施

1. 人员安全

作业人员应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

禁止无关人员在吊装作业区域内停留或穿行。

2. 设备安全

定期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严禁超载、超范围使用起重机械设备。

3. 环境安全

在露天作业时,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遇有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吊装作业。

确保作业区域内的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等安全可靠。

五、应急预案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人员疏散、设备抢修、火灾扑救等内容。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全体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吊车吊装方案 篇9

14前言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前,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内容为“三控制4两管理4一协调”。《条例》实施后,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也成为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的主要内容和组成部分。这样相对于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来说,由此增加了很多原来不应由他承担的法律后果和风险。作为监理工程师,必须学会自我保护和风险回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24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核的依据和内容

2.1.审核的依据

(1)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2)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条件

(3)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

(4)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文件;

(5)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

2.2审核的主要内容

2.2.1施工组织设计和必须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设计,必须由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签字。实际审查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方案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报审的文件。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时,应注意签字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2.2.2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区的有关法规的规定,尤其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有附具的安全验算书是否违反建设标准;专项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是否具体针对施工的环境4施工工艺4机械设施以及技术管理状况等具体条件,方案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某住商楼开发工程,建筑面积为7万余IIl2,28个单位工程组成,五层框架结构为主,施工单位在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中只有一名施工技术员4一名安全检查员4一名架子工4一名电焊工和一名电工的特种上岗证,这远远满足不了整个工程的需要和规范规定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施工中没有用到塔吊,施工组织设计中却出现了塔吊,而且塔吊的型号4规格与井架相同,是井架的型号,井架人员的操作证是塔吊的上岗证,与工程使用不相符。

2.2.3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市容环保4消防和文明施工的要求。这里包括办公区4施工区4职工宿舍区4文化活动区4食堂区的合理设置,施工噪声的控制4废渣(浆)的清理4食堂卫生的排污4全工区的防火4建筑垃圾的`处理等。

2.2.3审查安全专项措施费用的落实4安排和使用控制情况。

3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审核

危险性较大工程审核是监理工程师审核的重要内容,在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中,还应审核是否考虑了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20__.12.1)的规定,下列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4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主要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或槽。

(3)模板工程主要是指水平混凝土构件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lOkN/rn2,或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起重吊装工程是指起重量超过200t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塔吊和2台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跨度30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以及群塔吊使用的工程。

(5)脚手架工程是指30m及以上的高空作业,如高层建筑的外墙脚手架工程;幕墙玻璃安装升降吊蓝。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4安全技术措施的方案。

(7)采用新技术4新工艺4新材料等容易造成质量4安全事故的工程及需要专家论证4审核的其它工程。

(8)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高空坠落

②物体打击伤

③机械伤害

④防台抢险

⑤坍塌事故

⑥触电伤亡事故

⑦火灾抢救

⑧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应急抢险(救)内容。

4结语

总之,监理工程师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中,应该坚持“预防为主4安全第一”的宗旨和原则。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方案4内容必须提出4纠正.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中的专家论证4审查,应提示施工单位,组织比较有权威性的专家进行审查和论证,对方案内容不完整,如缺少机械装拆工艺流程4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完善;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与专项方案不相符的,应指示施工单位对该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方案应按原程序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