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在市场化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地方都是需要进行合同的使用。签订合同让我们在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上更加具有保障。写好一份合格合同范本要注意哪些方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竞业禁止协议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鉴于乙方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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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协议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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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协议7篇。

随着现在市场化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地方都是需要进行合同的使用。签订合同让我们在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上更加具有保障。写好一份合格合同范本要注意哪些方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竞业禁止协议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竞业禁止协议 篇1

鉴于乙方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下列条款并共同遵守:

1.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固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信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该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职),更不得直接或间接将甲方的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公司。

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作为股东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更不得与甲方发生竞争,将甲方业务归为个人办理,或不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甲方竞争的业务。

1.5乙方离职后仍需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过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1.6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时,乙方将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费用可以从乙方的薪酬总额中扣除。

1.7自甲方认定乙方需为其承担保密义务时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保密费,保密费列入乙方每月的薪酬总额内。

2.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

2.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3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2.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3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2.4在与甲方离职后3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员。

2.5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期时起,甲方应按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800元。补偿费从年月开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日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的建设银行卡内(卡号为:)。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2.6竞业禁止期满或自乙方找到工作的当月起,甲方即停止补偿费的支付。

2.7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现在的住所地址、联系方法及工作情况,甲方可以随时去乙方的住所处核实情况(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和向乙方邻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3.1乙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上年度的薪酬总额的3倍。同时,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并且乙方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还甲方。

3.2甲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

4.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1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5.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5.4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

上列双方当事人为了满足特许经营的要求,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禁止协议:

竞业禁止即竞业行为的禁止,指处于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实施与其所服务的营业具有竞争性质的行为。构成《公司法》意义上的侵权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要件:主体必须是公司的董事或经理;该董事或经理同时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竞业禁止的期限为合同履行期间。

2、禁止地域: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地域范围,包括甲方在与其他公司协议过程中签署的禁止地域。

由于公司监事的竞业禁止的义务是法定的,因此在合同履行的期间,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其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应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数额,为乙方所参与的业务在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违约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制止、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本协议有争端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竞业禁止协议 篇2

甲 方:

地址: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

任职部门: ;任职职务: 。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保密信息,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及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制定下列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本协议作为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之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一条 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甲方、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4.“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由甲方控制的或与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条 保密内容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及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经营秘密、技术秘密、交易秘密、管理秘密、甲方及客户的商业秘密。

销售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人力资源信息,市场营销模式,代理名称及其他信息等。

技术方案、产品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供、销渠道,客户名单,签订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等。

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各类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内部文件、管理制度等。

5. 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客户数据库,客户商业资料,客户经营及市场资料等。

6.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创造的与以上内容有关的资料,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均属本协议规定保密范围内。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市场信息、客户资料等属于技术及商业秘密,其所有权为甲方所拥有。

产品设计、市场开发和客户维护,并将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并向第三者公布。

4、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涉及的有关本部门的工作,除不得与第三方泄露外,在甲方范围内只能与本部门沟通和与直属上级汇报,不得透露给其他部门任何人。

5、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渠道、信息等资源进行任何活动。

7、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 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及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乙方在职期间,不得与甲方竞争对手或与甲方产品及业务类似的公司有业务往来,否则视为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的损失乙方承诺限期赔偿。

第五条 秘密信息的载体

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2、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物和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六条 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或持股时间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或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七条 保密期限及竞业禁止

1、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及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乙方、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投资或从事与甲方业务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成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组织。

4、乙方承诺,其未承诺和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八条 竞业禁止补偿

1、如乙方能信守竞业禁止承诺,甲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进行补偿,双方约定好的股份或期权中已包含该补偿,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补偿。

2、如乙方违背了竞业竞争的承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股权和期权,且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害,如损害无法估计的,赔偿款为乙方离开甲方前1年收入。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降薪或辞退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并无偿收回全部股份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2. 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

技术、文档资料、客户资料、商业秘密等约定的保密事项交于甲方竞争对手,乙方承诺赔偿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调查取证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及差旅费等);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手印)之日起生效。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条款的法律含义。双方确认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自己违约行为负责任。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竞业禁止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职期间从甲方获得技术、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同时甲方对乙方的劳动支付工资、奖金、报酬;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自愿订立以下协议条款,以期双方共同自觉遵守:

1、双方或单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时,乙方必须依其忠实义务的要求,停止办理其正在进行的工作,并将该工作移交甲方,在移交期间乙方不应有不利于甲方以后继续完成该项工作的行为(该行为包括作为或不作为),对紧急事务必须由乙方作应急处理的,乙方应报告甲方后,依法依约并按甲方书面指示作紧急处理。

2、双方或单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时,乙方必须向甲方办理事务移交手续,对原保管的物品、资料等,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期限内移交甲方,在移交前乙方应尽继续保管和保密义务。

3、乙方在工作中将为甲方的经济利益尽最大努力,在职期间不组织或参加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技术、商业秘密的行为。

4、乙方对在职期间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交换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这些保密内容包括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关的或与有关的重大经营决策、方针、计划、措施、管理决策、财务数据、销售计划、构思、方案、设计、甲方人事档案、员工状况、人员安排及人事调动情况;各种技术情报、资料、样品、数据、软件、供销渠道、销售客户、客户文件、经济指标、竞争策略、营销策划及公关方案;甲方所记载的所有相关业务、客户档案资料及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甲方所属的各种合同、手册和内部教材、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方向、规划、项目等;甲方内部文件包括董事会会议内容、决议和记录,经理会议内容、决议和记录,监事会会议内容、决议和记录,办公纪要等。

5、乙方承诺保守上款所述秘密,除因工作需要和善意履行对甲方的义务,不得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指示和在甲方需要的程度内向应弥郎鲜瞿谌莸募追狡渌惫せ蚣追酵獠恳滴裾呷绱砩探斜C芙涣魍猓灰曳讲坏弥苯踊蚣浣拥叵蚣追侥诓俊⑼獠康奈薰厝嗽毙孤叮徊坏梦约豪媸褂没蚣苹褂茫徊坏酶粗苹蚬追缴桃得孛艿奈募蛭募北荆欢砸蚬ぷ魉9堋⒔哟サ挠泄丶追交蚣追娇突У奈募咨贫源淳砜刹坏贸龉ぷ鞣段褂谩

6、甲方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或个别要素可能产生这种情况,即其虽被公知但未产生使该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从而破坏价值,因此乙方同意这种部分或个别要素的公知不影响其对仍属秘密的信息的保密义务,乙方仍不得使用这些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企业的商业秘密,并以此证明该商业秘密的不存在。

7、保密范围:乙方只能在办公时间内、办公区域内合理使用本协议列明的各项保密内容。

8、在未征得甲方书面批准的情况,乙方将本协议列明的`各项保密内容带离办公区域或者脱离甲方有效控制范围的,均属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9、乙方因侵犯商业秘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的,甲方有权依法将其提交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10、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藏楼盘信息或在获得最新情况时而不更新楼盘信息,或其他隐瞒楼盘信息行为。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解雇,且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11、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资料及资源促成交易而将所得利益据为已有(即“做私盘”),违者即时予以解雇,所得利益应当交归甲方所有。

12、乙方在知道甲方或者业主方已有客户对某一物业落定(即诚意金)后,未经批准仍以各种名义擅自联系业主(即“撩盘“),甲方有权解雇,且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13、乙方擅自离职或单方辞职未经甲方书面批准的,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离职前尚未完成的中介事务而离职后才收到的佣金,直至该部分佣金归入甲方所有。

14、乙方的上述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15、乙方承诺:在与甲方劳动关系存续有效期内不进行除对甲方之外的其他投资(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也不在除甲方、甲方控股子公司或甲方资产关联公司之外的任何其他公司、企业、社会团体中,通过任职或兼职服务获得任何利益(乙方仅是通过证券市场买卖其他公司的股票、债券而获利等相类似的行为除外)或其他合作行为。

16、乙方同意在与甲方法律关系终止后6个月以内,不在其与甲方有合作关系的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就职。

17、乙方同意在与甲方法律关系终止后6个月以内,不在其工作过的区域(主要是指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就职区域)内投资或者直接参与经营与甲方、甲方控股子公司或甲方资产关联公司有业务竞争、有相同业务或者有类似业务的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

18、乙方同意将其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专业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为了企业的利益迅速向甲方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

19、职务发明归属甲方所有,乙方在退休、解聘或辞职后两年内所做的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应属职务发明,归甲方所有。

20、关联交易是指乙方为谋取经济利益,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时,以甲方名义与乙方的关系人发生业务往来的行为。

21、乙方的关系人是指:A.乙方的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所在的法人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B.乙方投资或者控股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经济组织;C.持有甲方10%股份以上的股东;D.甲方的其他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所在法人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

22、甲方在乙方任职开始之日,即每月向乙方发放保密费及竞业禁止补贴。

23、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中各项义务约定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或者赔偿金,违约金为:乙方违约之日起前二年平均实际收入的3-5倍;损失赔偿为:经营损失、利润损失、资金利息、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公证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24、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自愿同意提交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诉讼管辖。

2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竞业禁止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住址:________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竞业禁止期限从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后开始计算,期限为________年。

二、乙方义务

,更不得直接或间接将甲方的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公司。

2、乙方在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作为股东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

,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

4、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____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5、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____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他人或任何实体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员。

联系方法及工作情况,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乙方提供生活及工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等资料,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三、甲方义务

1、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时间,甲方应当按照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________元/月,补偿费按月支付。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合约所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________元。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返还甲方。

2、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_元。

五、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效力

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签名)

竞业禁止协议 篇5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常居住地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竞业禁止

本协议所称竞业禁止,是指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不得到与甲方从事类似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经营与甲方相类似的业务,这些工作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与甲方相同或者类似的工作;

(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者类似的工作;

(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甲方相竞争的单位获取经济利益。

第二条禁止期限

竞业禁止的期限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及劳动合同终止后______年内。

第三条禁止行业

本协议所指相同和类似的工作为下列行业的工作:

(一)、____________行业;

(二)、____________行业;

(三)、____________行业;

第四条禁止地域

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地域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补偿

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期间,甲方给予乙方补偿,补偿标准为每月_________元,但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同时,无权要求补偿。甲方可以放弃要求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权利并且不再给予乙方补偿。

第六条支付

竞业禁止协议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是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对方业务。对于在管理公司过程当中,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乙方对于公司工作的保密和_____约定了如下协议:

第一条 _____的内容

_____:本协议所称_____,是指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从事与特许系统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不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_____行业:_____的行业包括与本单位所服务的营业具有竞争性质的行业。

_____期限:_____的期限为合同履行期间。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当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有下列行为:

(1)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或类似的营业;

(2)直接或间接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或关键岗位的职工离开企业;

(3)直接、间接影响或试图影响企业的客户关系,包括原材料、零部件产品的'供应客户和企业产品的销售客户,使其向离职职工或者第三方转移。

第三条 支付

由于乙方是甲方的代理人,因此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_____义务是法定的,所以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乙方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具有法定的_____的义务。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甲方对于乙方的收入享有归入权,并可以要求乙方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 _____委员会_____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六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竞业禁止协议 篇7

1.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2.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3.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4.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5.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竞业限制相关知识

一,竞业限制的起源

竞业限制起源于公司法中的董事、经理竞业禁止制度。目的是为防止董事、经理等利用其特殊地位损害公司利益,各国公司法都规定了董事经理的竞业禁止义务,尤其是西方国家首先建立了董事、经理竞业禁止制度。

对于竞业禁止的我国的相关立法有:

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五)项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条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单位可以在劳动聘任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与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协商、约定竞业限制期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由于企业部分员工常常对企业的经营和技术情况了如指掌,员工在跳槽后也往往选择与其以前形成的业务特长相同或者近似的业务。一旦在跳槽后从事这些职业,不但易于成为原就职企业强劲的竞争对手,而且由于自身的便利和业务的需要,往往会情不自禁地使用原企业的商业秘密,为防止出现这种局面,西方国家率先将公司董事、经理竞业禁止制度移植到商业秘密和其他经营利益的保护中来,从而形成竞业限制。企业开始采取与员工订立竞业限制协议的办法,以保护企业的竞争利益和商业秘密。

二,竞业限制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